20171109 随笔

去研讨课玩儿,结果这堂课他们讲卡夫卡。卡夫卡的其他作品,那么有名,但是我从来没试图去看过。但是《判决》我真的太喜欢了,这堂课正好也就是讲《判决》。我家教绝不能说是严格,但是我跟母亲在一些方面可以说是水火不容的。亲子关系是你无法选择而无法逃脱的,有的时候三观上的巨大差异会让我怀疑是否我身上真的有她一半的基因。在某一次跟母亲吵架之后终于看了《判决》,那一刻我几乎得到了跟第一次看《哪吒闹海》里哪吒割肉还父一样的快感。后来也看到一位作者将两者联系起来说。我的理解是很浅薄的,但是我就是痛苦着,然后浅薄而卑劣地从某种幻想中!的快乐。刺破脓包和揭开伤疤是有快感的,你挤出脓血,却又知道它无法痊愈,就像喝下工业酒精来一场狂欢。而在我内心默默地想着这些的时候,“来往的交通从未中断”。
而卡夫卡写,他从晚上十点写到第二天早上六点,在一种身心完全敞开的状态下,午夜时分之后他的困倦逐渐消失……这种状态只有写作者才能体会得到,或者说在某一时刻曾经成为过写作者的人才能体会得到。我并不会写什么好的文字,但的的确确有过这样的境地。暑假某天的清晨三点醒来,然后就坐在电脑前,写到六点多。台灯的光逐渐不那么突兀了,晨光逐渐地把它的边缘模糊了。我听见我父母房门咔哒打开的声音,他们起床的悉悉索索的声音。这种写作是无法分享的,所以我只是关了电脑,假装自己一觉睡到天亮,带着某种隐秘的喜悦。那篇文在两个月之后的如今看来已经显得过分稚嫩了,但是在当时情感的作用下,我几乎没什么办法去修改它,它是连贯完整的。从其中的任何文字延展开去,我都记得当时我的心情。大纲和草稿对我来说完全不存在,我就这样写下去了,真的是最陌生的构想也燃烧起来了。写完那篇之后我再也没法写那对CP的什么,因为我所有的感想都在那篇文里,无法再掏出点什么来。与之对比强烈的是我赶复旦申请的三千字文章,写的时候我非常难受,并不是说没有灵感。在那段时间我写了好几篇我自己挺喜欢的同人,只是那篇文章让我完全没有享受创作的感觉。而事实证明它真的不好看。
终于感到,虽然常常被其他事情分心,但最后这些感受才是我最最喜欢最最无法放弃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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